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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证件办理

(一)由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负责管理的各类学生,凭本科生院或研究生院提供的名册,由图书馆总馆咨询台办理开通或根据图书馆相关规定开通校园卡的图书馆权限。

 

(二)由人事部负责管理的武汉大学新入校教职工、博士后,以及经人事部审批其他需要图书借阅功能的非事业编制聘用的教学、科研、管理人员等,凭人事部提供的名册,由图书馆总馆咨询台统一开通校园卡的图书馆权限。在校的教职工(含离退休),由本人持校园卡、工作证、身份证到图书馆总馆开通校园卡的图书馆权限。

 

(三)校附属医院正式在编人员可开通其校园卡的图书馆权限。校附属医院图书馆为协助校图书馆开通校园卡图书馆权限、催还图书、违章处罚等有关事宜的对口单位。需要开通校园卡图书馆权限的人员,向所在医院的图书馆提出申请,医院图书馆进行资格审查后,开具办证担保承诺书,由本人或医院图书馆工作人员持办证担保承诺书、校园卡、身份证到图书馆总馆咨询台开通校园卡的图书馆权限。

 

(四)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管理的留学生,凭国际教育学院开具的办证担保承诺书,安排专人集中到图书馆总馆咨询台开通校园卡的图书馆权限。

 

 (五)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管理的进修教师、访问学者、各类成教生、网络生和培训学员等,凭继续教育学院提供的名册及办证担保承诺书,安排专人集中到图书馆总馆咨询台开通校园卡的图书馆权限或办理借阅证。 

 

(六)院系和其他部门主管的各种研修班、外聘专家、兼职教学科研人员和其他人员,如果需要办理借阅证,须由主管单位向图书馆提交办证担保承诺书,安排专人集中到图书馆总馆咨询台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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